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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知识产权资讯(2023.6)期

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
一、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的人民币标准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以下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
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一)代国际局收取的国际申请费
 
(二)代国际局收取的手续费    1560
如因汇率波动过大等原因需调整标准将另行公布。
二、适用范围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3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申请的国际申请费,以及收到日在2023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手续费,适用本标准。
除代国际局收取的费用之外,检索费等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标准保持不变,具体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专利收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标准》。


中法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23年6月1日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法兰西共和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的谅解备忘录》,中法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启动,为期五年,至2028年5月31日止。
申请人可以按照《在中法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CNIPA提出PPH请求;按照《在中法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法兰西共和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INPI提出PPH请求。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先后与31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PPH合作。
相关阅读:中法PPH指南


欧盟知识产权局推出欧洲物流服务认证计划“EBSI-ELSA”


近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推出了适用于全球供应链内产品的欧洲物流服务认证计划(使用欧洲区块链服务基础设施)的新品牌——EBSI-ELSA。该计划旨在通过使用区块链技术在安全的环境中促进供应链参与者之间的信息共享来确保产品的真实性。目前,EUIPO已经完成了EBSI-ELSA的概念验证,并与4个品牌、2个物流运营商和一个海关主管机关进行了实际操作测试。
根据EUIPO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21年联合发布的一项研究,全球假冒贸易额达到了4120亿欧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5%。根据几项调查,相当多的欧洲消费者不确定他们购买的产品是否为正品。EBSI-ELSA计划旨在安抚和保护消费者,同时为知识产权权利所有人提供从初始申请到执行的全面支持。
在过去的4年中,EUIPO一直在挖掘区块链技术作为确保产品真实性和从孤立系统向新系统过渡的手段的潜力,因为“孤岛”(即封闭环境)更容易被犯罪网络利用。继2018年区块链竞赛、随后于2020年成立的区块链论坛以及开发建设反假冒区块链基础设施的战略项目之后,EUIPO在确保整个供应链的产品真实性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最近几个月,EUIPO、知识产权所有人、海关主管机关和物流运营商合作开展了EBSI-ELSA的概念验证试验,追踪了从欧洲以外的生产基地到欧盟本土分销中心的产品旅程。2023年5月31日,EUIPO在其位于阿利坎特的总部举办了一场活动,并在会上公布了基础设施的新名称,还展示了这些使用区块链技术的产品旅程试验的成果。
到2023年底,EBSI-ELSA预计将建设成为一个开源平台,通过将产品的“追踪和追溯”解决方案与执法机关的风险分析系统和EUIPO工具(商标检索数据库、外观设计检索数据库、知识产权执法门户和区块链知识产权注册系统)相互连接来验证产品并在供应链和物流链中的所有各方之间交换数据。通过这样的做法,海关官员以及运输和物流运营商可以提高他们的过程生产力,并将精力集中在可疑商品上,而品牌所有者可以在诉讼案件(例如平行进口)中使用真实性声明,并清楚地了解其产品从制造商到经销商的整个过程。
到2024年,该局的目标是在供应链中涉及的所有各方之间同步知识产权真实性管理,包括:EUIPO、政府、海关主管机关、制造商、运输和物流运营商、中介机构和零售商。
有关该计划的详细信息,可参阅有关基础设施不同方面的详细常见问题解答。每个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其他信息也可以在官网上找到,包括品牌所有者、海关官员、运输和物流运营商以及用户的短视频。(编译自euipo.europa.eu)


乌克兰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修正案
《乌克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立法法案的修正法案》已经于2023年4月15日生效,该修正案对多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以及《民事诉讼法》和《商法典》进行了修正。该法案旨在实施乌克兰与欧盟相关协定的某些条款和《欧盟第2004/48/EC号指令》的相关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措施
目前,该法案规定,诸如在公共流通中移除和销毁假冒商品以及用于制造假冒商品的材料和工具等的救济措施必须由侵权者承担费用。此前并未明确应该由哪一方承担这些费用。
该法案还引入了一次性现金补偿形式的替代性救济措施,只有在侵权行为是无意的,并且在适用上述救济措施与侵权造成的损害不相称的情况下,才可根据被告的请求使用。替代性救济措施的实施和一次性现金补偿的数额将由法院决定。
如果法院应原告的要求发布此类命令,那么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信息和相应的法院判决现在可以在媒体上公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赔偿因知识产权侵权造成的损失
虽然侵犯知识产权造成的损失以前只能通过补偿经济损失或利润损失的方式来弥补,但现在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也规定了一次性赔偿的形式,在难以证明侵权造成的利润损失或侵权者获得的不公平利润的情况下,这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性选择。一次性赔偿的金额不得低于为使用相应知识产权的许可而支付的金额。现在,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作为对非物质损害的赔偿,例如被侵犯的精神权利。
在侵权案件中收集证据的附加程序手段
法院现在可以应任何一方的请求命令涉嫌侵权人(或被认为为商业目的提供、接收、拥有和/或使用侵权商品或提供侵权服务的任何其他人,或参与生产、制造和分销侵权商品或服务的人)提供有关商品来源和分销网络的信息。
关于在商标中使用“Ukraine”一词
根据修正案,在商标中使用乌克兰国家名称“Ukraine”、国际国家代码“UA/UKR”或乌克兰国徽的授权现在属于由乌克兰知识产权局设立的特别合议机构的管辖范围。(编译自www.petosevic.com)


津巴布韦内阁批准建立契约、公司和知识产权局


津巴布韦内阁部长们已审议并批准成立契约、公司和知识产权管理局,该局将作为一个半自治实体运行。
该机构将负责津巴布韦境内与公司、其他商业实体和知识产权有关的所有权的注册和管理。
该法的颁布将对建立津巴布韦公司和知识产权局的若干法案进行修订。
一些需要修正的法律包括《版权及邻接权法》《专利法》《工业品外观设计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和《商标法》等等。
除其他职能外,该局还将根据《国家发展战略一》促进和支持津巴布韦的创造力和创新,以及为经商和服务交付提供方便。
代理信息部长詹凡.穆斯瓦雷(Jenfan Muswere)在介绍内阁会议的记录时称,在最终确定契约、公司和知识产权管理局的建立方面取得了进展。
穆斯瓦雷称,这一变化旨在将3个部门合并,并分别由1名首席注册官负责契约、公司和知识产权部门。
他补充道:“这对财政部来说是有成本效益的,而且从战略上讲,将各办公室放在一起,并将整个部门重组为一个单一的管理局能提高效率。”(编译自www.newzimbabwe.com)


尼日利亚实施新的《版权法》


2023年3月17日,尼日利亚时任总统穆罕默杜.布哈里(Muhammadu Buhari)签署并批准了一部新的《版权法》,以取代1988年的旧法案(该法案最近的一次修订时间甚至可以追溯到1999年)。此举标志着由尼日利亚版权委员会(NCC)在2012年启动的改革进程已经进入到了最后的阶段。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部《版权法》是在2021年6月提交给国民议会的,并于2022年4月和7月分别在参议院与众议院处获得了通过。NCC表示,新的法案将会更加符合国际标准,能够提供更加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对一些例外情况作出了规定。此外,该法案还强化了针对刑事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并能够解决数字环境中出现的各类挑战。
具体来讲,这部法案会寻求达成下列目的:保护好作者的权利,以确保他们在智力层面上付出的努力可以得到公正的奖励和认可;对一些适当的限制和例外情形作出了规定,以保证对于创意作品的使用;推动尼日利亚遵守相关国际版权条约和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提高NCC开展高效监管和管理工作以及执行该法案规定的能力。
NCC的负责人约翰.阿森(John O. Asein)对这则消息表达了乐观的态度。他表示,或许新的法案不会提高保护标准并实现版权制度的现代化工作,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此举会进一步推动该国的创意经济发展。他向利益相关方保证,委员会将会确保新的法案能够得到落实,以实现此前设定下的目标。
阿森表示:“我们已经开始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接触,从而提高公众对于新法案条款以及他们要承担的法律义务的认知程度和敏感度。我们将会与相关的机构和国际合作伙伴展开密切合作,以高效实施版权制度并让这个制度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来运行。”
阿森向利益相关者以及所有在编制草案和让该草案在国民议会顺利通过的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士表示了感谢。此外,他还特别感谢了总统、联邦总检察长兼司法部部长阿布巴卡尔.马拉米(Abubakar Malami)以及来自该部委的相关工作人员。(编译自copyright.gov.ng)

阿曼取消部分知识产权官费


阿曼商业、工业与投资促进部(CIIP)已宣布从2023年5月30日起取消该部规定的一些知识产权服务的官方费用。
根据第292/2023号部长决定,个人和公司的下列知识产权服务的官方费用将被取消:
-公司获得授权后专利的副本;
-小企业获得授权后专利的副本;
-学生和研究人员获得授权后专利的副本;
-公司获得专利登记簿的副本;
-小企业获得专利登记簿的副本;
-学生和研究人员获得专利登记簿的副本。(编译自ficpi.org)


巴拉圭交存加入《布达佩斯条约》的文书


巴拉圭刚刚交存了其加入《关于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的布达佩斯条约》的文书。该条约将于2023年8月5日在巴拉圭生效。
《布达佩斯条约》的主要特点是,允许或要求为专利程序目的交存微生物的缔约国必须为此目的承认向任何“国际保藏机构”交存的微生物,无论该机构是在该国境内还是境外。
披露发明是授予专利的一项要求。通常情况下,发明是通过书面描述的方式公开的。如果一项发明涉及微生物或微生物的使用,则不可能以书面形式披露,而只能通过向专门机构交存微生物的样本来实现。在实践中,“微生物”一词的解释颇为广泛,包括为披露目的必须存放的生物材料,特别是与食品和医药领域有关的发明。
为了消除在寻求保护的每个国家交存的必要性,该条约规定,在所有缔约国的国家专利局和任何区域专利局(如果该区域专利局宣布承认该条约的效力)进行专利程序时,向任何“国际保藏机构”交存微生物即可。(编译自intellectual-property-helpdesk.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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