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新闻 法规进展 文章 案例学习 相关链接
商标被意向经销商的分公司抢注了,该怎么办?

引言:

在日常商标代理工作中,常会遇到,商标的真正使用人在为自己的商标提交申请时候,才发现他人早已经将自己的商标抢注。这里面的“他人”,一部分是商标的真正使用人不认识的,还有一部分则是它所认识的。或者说是和他曾有一定关联的特定关系人。我们经常遇到的是经销商和意向经销商这类拥有特定身份的人。而如何利用《商标法》的相应规定将这类抢注商标“打掉”,就是本文要与大家分享的主要内容。

案件经过

德国某高端耳机制造商欲将自己的商标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无奈却被告知,它的商标早已经被它的曾经的意向经销商(来自中国香港的公司)的中国团队所抢注。沟通中,该意向经销商先表示,会敦促它的中国子公司撤回该申请。后又托辞说,无法撤回。希望我方客户能够出价购买该商标。客户对于是否要购买被抢注商标犹豫不决。我方告知客户,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 在商标被最终核准注册前均可才撤回商标申请。所以,无法撤回仅仅是对方的托辞,先抢注后出售获利才是该意向经销商的真正目的。

鉴于被抢注的商标的申请和它所认识的人有关,且,被抢注的商标尚在异议期内,所以,根据代理经验,我方建议客户适用《商标法》第15条的规定提起异议。考虑到客户与该方的关系仅涉及初步的洽谈阶段,我方特别建议援引第15条的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通过双方具有“业务往来关系”,证明抢注方获得被抢注商标的途径。

《商标法》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确定了适用法条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收集证据。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抢注人并非与客户直接洽谈合作的人,而是其子公司。而根据相关的审查标准,.虽非以特定关系人名义申请注册,但有证据证明, 注册申请人与特定关系人具有串通合谋行为的,属于《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所指特定关系人的抢注行为。对于串通合谋抢注行为,可以视情况根据商标注册申请人与上述特定关系人之间的亲属、投资等关系进行推定。这样,就需要进一步确认二者是否有投资等关系。通过检索,我们通过意向经销商的官网的相关页面,发现了抢注人正是其中国子公司。我方及时对该证据进行了保存打印,获取了相关证据。

鉴于在此类案件中,特定关系类的证据能否被官方所接受,往往是案件的成败关键点。针对双方的往来仅仅限于邮件沟通,我方建议客户提交全部完整的往来沟通邮件及邮件中的附件,同时对邮件进行公证认证。

除了关于证据收集的建议外,提交异议申请时,我所也对下述内容进行了重点描述和阐明,以期努力让审查员形成有利于客户的内心确信,即,客户才是引证商标的在先使用人。

1.    全面阐述客户在先使用商标从文字构成本身和表现形式的独创性。用以佐证被异议方的抢注恶意。
2.    强调客户在相关产品领域的全球的一定的知名度。 
 
同时,为了用证明客户使用商标在先,我方积极地收集并递交客户公开使用其商标的证据。如,客户的官方网站中所显示的它的商标的网页的打印件;客户就该商标提起的指定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最终,商标局基于相关事实以及所呈交的证据,最终接受了客户的异议,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继而为客户自己的商标申请扫清了障碍。

短评:本案的成功,一方面得益于客户日常工作中的证据意识,使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我方对证据以及证据形式完善的准确的建议,以及对欠缺的关键证据(证明表面上的申请人与实际申请人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自行补充收集和客观而积极的争辩陈述。 

启示及建议:

1. 在商标申请布局方面,建议企业(尤其是外国企业)要尽早进行中国商标申请的布局。先谋划以及培育产品市场而后商标申请的做法,只会错失商标申请的先机。也给恶意抢注人提供了空间和机会。
2. 外国企业的产品要想进入中国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寻找本国企业作为经销商和代理商。当与他们进行前期洽谈合作的时候,所获得的代表人的名片;该企业的宣传册等实物资料;以及对前期进行试销的商品的付款凭证等要注意妥善保管。此类证据属于对方提供的证据。因此,是用于证明二者的确有过商业上的往来接触的优势的证据。这样,万一对方抢注了商标,则被抢注方也可以基于自己手里掌握到尽可能多的充分的证据来使得自己在异议中占据有利地位。
3. 在谈判初期,让合作方签署有关知识产权的保密协议等类似协议,也能起到对此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抢注合作方商标的行为产生一定的预先威慑作用。

希望我方上述分享能够帮助大家在日常经营中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详询:010-82732278

>> 返回

该网站使用Cookies来提升您的使用体验。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隐私声明。如继续浏览本网站,则表示您同意我们使用Cookies。您可以随时更改您的Cookies设置。继续 / Cookie使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