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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2015)发布

近日,受农业部科教司委托,挂靠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 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以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农业专利、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主要农业知识产权类型为对象,以农业部植物新 品种保护办公室、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数据为依据,将农业按照种植业、畜牧业、食品业、渔业、农化和农业生物技术进行 分类,系统测算了截至2014年底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农业行业知识产权密集度,以及品种权、农业专利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农业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的 数量趋势、质量状况、地域分布、行业构成、热点领域和优势单位等。结果显示,2014年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总体态势仍然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但较上年 度增速有所减缓。 

2014年,全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 指数为109.54%,比2013年增加了9.54%。其中申请量指数为111.97%,比2013年增长了11.97%,表明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申请知 识产权保护的创新成果仍然以较快速度增长;授权量指数为113.13%,比2013年增加了13.13%,表明将农业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财富的获权能力继 续增强;维持年限指数为103.75%,比2013年增长了3.75%,表明农业知识产权质量、有效农业知识产权的总维持年限比上年有所延长。但是在3 指标中维持年限的增长幅度相对较小,基本与上年持平。

 

从地域分布来看,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排列前3位的分别为山东93.85%、江苏88.93%、北京77.33%,继续保持了2014年的顺序。这三省的申 请量指数、授权量指数和维持年限指数都比较接近全国最高水平;排名后3位的仍然是宁夏、香港和青海。其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依次仅为3.97% 2.52%1.89%,表明其申请量指数、授权量指数和维持年限指数和全国最高水平的差距十分巨大。

 

从单位来看,排名前3位的是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三家科研单位的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值分别为100.00%44.50% 40.20%,其中中科院的申请量指数、授权量指数和维持年限指数3项指标都是全国最高水平,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值在科研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与 2014年的排名比较,中国农业大学提升幅度最大,从2013年的第4位跃升到了第2位。与2014年比较,企业排名变化比较大,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取代中 化集团挤入前3。排列前3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的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分别是33.16% 28.85%21.36%。但是与科研单位对比,企业排名第一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仅相当于科研单位排名第1的中国科学院的约30%,表明中国农业 知识产权创造主要集中在科研单位,农业企业相对弱小的特色仍然非常突出,但是相差的幅度较2014年有所缩小。

 

(来源:中国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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