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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绿能技术专利加速审查」

台湾知识产权局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绿能技术专利加速审查」

 

为促进台湾绿能产业的发展,提升绿色科技的专利优势,知产局自2014年1月1日于「发明专利加速审查作业方案(简称AEP)」新增『所请发明为绿能技术相关者』之加速审查申请事由(简称事由4),并自该日起受理申请。

 

截至2013年3月止,台湾绿能相关技术发明专利申请案,共计7,264件,就申请人国别而言,台湾申请人高达58%,日本以20%居次,美国以9%位居第三。就产业别而言, LED照明、太阳能及燃料电池等相关技术领域的申请案为绿能技术专利申请案的前三名。

 

为鼓励绿能技术专利的申请人申请加速审查,AEP事由4中的绿能技术领域是采取扩大范围的定义,只要专利申请案的发明内容符合下列条件都可以申请:

 

(1)涉及节省能源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

 

(2)涉及减碳技术及节省资源使用之发明。

 

申请人若以事由4作为申请加速审查的事由时,其申请手续与缴交费用(4000元)与现行AEP制度下的商业实施事由相同,申请人仅需另外提出专利申请案所请发明为绿能技术相关之说明文件即可。相较于未申请加速审查案件的首次审查结果通知约为29个月,而申请绿能技术专利加速审查之案件,只要提出的相关文件齐备后,知产局约在9个月内发出审查结果通知。

 

目前美、英、中、日、韩等国皆已实施绿能技术专利加速审查,知产局除了顺应国际趋势,更希望能藉由绿能专利加速审查的施行,鼓励绿能技术的创新者持续投入资源与研发,藉由台湾绿能技术的创新,创造环境永续发展及经济动能提升的双赢局面。

(来源:台湾知识产权局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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