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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的修訂對涉外民事糾紛的影響

民事訴訟法的新修訂決定,於2023年9月1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新民訴法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在經濟快速發展與市場開放交融的新時代,涉外民事糾紛數量日益增多,此次民事訴訟法首次對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相關內容作出了實質性修改,通過對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轄、送達、調查取證、司法協助等製度的建設,以及在回避、虛假訴訟和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指定遺產管理人案件等其它方麵的明確和完善,致力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實現高效、公正、便捷地解決民商事爭議,平等地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訴訟權利。

民事訴訟法對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是我國涉外法律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本次民事訴訟法的重點修改內容,亮點內容包括:

一、在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轄方麵,擴大了中國法院的受案範圍

1.1 案件類型由“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擴大為“除身份關係以外的涉外民事糾紛”

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六條,針對在中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件,將中國法院的管轄範圍由原來的“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擴大為“除身份關係以外的涉外民事糾紛”,從增加受案類型的角度,擴大中國法院受理涉外民事糾紛的範圍。

1.2增加了“其他適當聯係”地作為連接點

在現行民訴法規定的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財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代表機構住所地等實際聯係地的基礎上,增加了“其他適當聯係”地作為確定管轄法院的連接點,即涉外民事糾紛與中國存在其他適當聯係,該糾紛就可以由中國法院管轄。同時,法律並未對“其他適當聯係”地做進一步規定,這賦予了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權。

1.3 增加了協議管轄條款

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可以書麵協議選擇中國法院管轄,且對通過協議約定所選擇的法院是否應該是與爭議有實際聯係,並未作出任何限製性規定。允許當事人按照最方便解決糾紛的方式協議約定管轄法院,不僅更加充分地尊重了當事人的意誌,給當事人選擇管轄法院預留了更大的空間,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賦予了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權。

1.4 增加了兩類中國法院專屬管轄的案件類型

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將以下糾紛增加為由中國法院專屬管轄: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解散、清算,以及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的決議的效力等糾紛;
(2)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審查授予的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有關的糾紛。

二、在提升涉外民事案件的審判效率方麵,完善了涉外送達方式

關於涉外送達方式,此次民訴法修訂也作了進一步的完善,采納了更加靈活豐富的送達方式,對實際工作中涉外送達周期長,送達難,當事人正當合法權益可能難以保證的現實問題作出了回應,提高了涉外民事糾紛案件的審判效率。

2.1 刪除了對訴訟代理人送達訴訟文書的限製條件
實踐中部分涉外當事人限製訴訟代理人的代為接受訴訟文書的權限,在授權委托書中明確約定“不包括接收司法文書”;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三條刪除了代理人須有權代理接收送達的規定,明確了隻要是該案委托的訴訟代理人均有權代委托人接受送達。

2.2 增加了送達對象,即可以向中國境內獨資企業送達的規定,同時刪除了對分支機構送達的“有權接受送達”的限製條件

2.3 增加了可以僅向中國境內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國境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替換送達的情形,即:
(1)受送達人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且與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共同被告的,可以向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送達;
(2)受送達人為外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可以向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送達;

2.4 明確了電子方式送達的有效性,電子方式不限於傳真、電子郵件,但受送達人所在國法律禁止的電子方式除外;

2.5 增加了可以以受送達人同意的其他方式送達的規定,允許當事人自由選擇更有利於自身權益實現的方式接受訴訟文書;

2.6 將公告送達的公告期限由三個月縮短為六十日,縮短了原來的送達周期。

三、在當事人提起平行訴訟、訂立排他性管轄方麵,新民訴法給予當事人更多的尊重和自由選擇權。新增的域外調查取證,拓寬了法院查明案件事實的途徑,也體現了我國對司法協助的重視。此外,新民訴法進一步完善了對外國法院判決、域外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的相關規定。

民事訴訟法在管轄方麵的修改,使得更多涉外糾紛可以由中國法院受理,方便中國當事人參與訴訟,更多的民事糾紛可以通過當事人協議選擇由中國法院管轄,為有意選擇由中國法院受理糾紛的境外當事人提供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在涉外送達製度方麵的完善,提升了送達效率,縮短了涉外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有利於高效、便捷地解決涉外民事糾紛,維護涉外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民事訴訟法在平行訴訟、域外調查取證等司法協助方麵的完善,也有利於擴大中國司法在國際社會的影響力、公信力,對我國推進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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