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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知識產權資訊(2022.7)期

首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全球獎揭曉  中國獲獎企業數量居首

 

7月19日,首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全球獎頒獎儀式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大會期間舉行。5家企業從62個國家的272家申報企業中脫穎而出,獲獎企業按字母排序分別為:Hydraloop(荷蘭)、Lucence(新加坡)、瑞派寧(中國)、芯龍光電(中國)和Splink(日本)。從獲獎企業數量上看,中國獨占兩席,成為首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全球獎獲獎企業最多的國家。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官網資料顯示,本次獲獎的兩家中國企業為蘇州瑞派寧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芯龍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州瑞派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經營範圍包括輻射探測與成像設備的開發和生產等,該企業自主研發的新型數字采樣技術全球領先,目前已在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申請並獲得了百餘件專利。上海芯龍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主要經營範圍包括LED燈具的生產、加工和營銷等,曾被工信部評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業”。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全球獎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推出的一項全球獎勵計劃,旨在表彰全球範圍內通過運用知識產權對國內外經濟、社會和文化進步產生積極影響的企業和個人。此次獲獎的五家企業將獲得專屬的指導計劃以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其他形式的支持與幫助,為其企業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助力。(記者 劉蘇雅)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打擊“增量”專利以降低藥品價格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2022年7月6日與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聯合發布的一篇博文中宣布,該局計劃按照美國總統喬.拜登(Joe Biden)2021年7月《關於促進美國經濟競爭的行政命令》的指示,實施一係列旨在降低藥品價格的措施。這一消息是通過由USPTO局長凱瑟琳.維達爾(Kathi Vidal)和FDA局長羅伯特.卡利夫(Robert M. Califf)共同撰寫的博文發布的。
拜登的行政命令在一定程度上鼓勵對一些製藥企業的做法進行限製,例如品牌製藥企業和仿製藥製造商之間的所謂延遲付款協議(pay-for-delay settlement agreement)。該命令呼籲USPTO和FDA“利用他們在促進創新、競爭和安全有效藥品的批準、監管方麵的集體專業知識,幫助緩解美國家庭在藥店購買藥品的壓力”。
根據該博文內容,兩家機構現在已經“通過往來信件歸納出了總統議程上需要落實的多項舉措。這些舉措將加強兩家機構的關係,並擴大可用於評估專利性和解決專利被不當使用以延遲競爭的情況的資源”。
FDA的擔憂部分源於I-MAK數據
在2021年9月致USPTO的信函中,FDA表示其頗為關注那些關於“專利製度的某些用途”允許推遲引入仿製藥和生物仿製藥的批評。具體而言,延續這種“可能允許申請人就在先專利中已經披露的發明獲得後續專利”的實踐,會製造出“專利叢林”和“常青專利”——在這種實踐中,專利是在“對先前批準的藥物產品進行‘批準後’變更或‘二次’變更獲得的,例如同一藥物的新配方、新的給藥係統或主張各種其他使用方法的專利”。根據FDA的信函,一項研究發現“從2005年到2015年,橙皮書中列出的新專利藥物中有78%是現有藥物,而不是進入市場的新藥”。信中還對這種“產品改良(product hopping)”的做法表示擔憂。
該信函還引用了國會研究服務局(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2020年2月11日發布的一份報告——《藥品定價和藥物專利實踐》(CRS報告編號R46221),該報告部分依賴於美國暢銷藥品專利和市場數據庫I-MAK的數據。近幾個月來,運營該數據庫的組織因拒絕披露其關於藥物專利對藥品定價影響的各種報告所依賴的基本數據集而受到審查。I-MAK的數據被國會廣泛引用,以打擊製藥企業的一些不合理的專利申請行為,並以此作為降低藥品成本的一種手段。
最終,FDA還在信中對USPTO提出了幾項建議,具體包括:(1)與FDA進行更多的交流與合作;(2)解決可能濫用專利係統的問題,如信中所述的做法;(3)為審查員提供充足的時間和資源;(4)提供關於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對橙皮書所列專利和/或涵蓋生物產品的專利使用授權後審查和多方審查的數據。
USPTO積極響應
USPTO作出了回應,並提到了其正在采取的有助於打擊藥品不合理定價的5項廣泛的措施,維達爾在信中表示,其中大部分內容“將加強適用於我們所有技術的專利製度”。
首先,該局將加強與FDA等機構的合作,包括尋求以USPTO-FDA聯合模式舉辦公眾可參與的會議和征求意見,為審查人員提供可用於檢索的FDA資源培訓,並向FDA提供資源,同時還要考慮向兩個機構提交的陳述的一致性。維達爾還在信中表示,該局正在積極探索“新的舉措,以要求專利申請人向USPTO提供已提交給其他機構的相關信息,並提醒專利申請人其披露義務以及未能在該局披露所要求信息的後果”。
其次,USPTO將“改進獲取專利的程序,以便該局能夠頒發可信且有效的專利”。這包括在審查製度中引入更多的審查時間,為審查員提供更多的培訓和資源,加強審查員與PTAB之間的溝通,“對數量較大的同族專利中的繼續申請(continuation applications)和/或使用聲明性證據(declaratory evidence)防止被駁回的行為進行更加嚴格的審查”,探討是否需要做出改變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顯而易見的雙重專利做法的影響,並對美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藥物和生物專利審查和頒發情況進行比較分析以確定改進美國專利製度的方法,以及一些其他建議。
第三,USPTO將考慮優化PTAB程序的方法,例如在決定是否根據《美國發明法案》(AIA)啟動程序時,考慮對涉及數量較大的同族專利的延續專利的案件進行額外的審查。該局還正在研究允許第三方參與AIA程序的可能性,以及“在決定是否提出AIA申請時,該局是否應該考慮在某些情況下權衡專利製度的實用性和完整性”。
信中還指出,該局正在研究一些能夠提高公眾參與度的方法,包括在專利公共谘詢委員會中增加公共利益代表,以及讓更廣大的利益相關者參與公共聽證會和其他活動。
在信函的最後,USPTO表示將考慮其他建議,以盡量減少仿製藥和生物仿製藥的延遲上市,同時仍然“鼓勵和保護那些對於將挽救生命和改變生命的藥物推向市場的至關重要的投資”。
該聯合博文還補充了一點,通過信中所述的各項措施,“USPTO將禁止那些對不符合專利資格的現有藥物進行增量、明顯變更的專利申請。這一做法可能會使藥品價格下調,因為製藥企業將無法基於對藥物產品的微小變更而不合理地推遲仿製藥競爭的到來。”
更多信息
如需了解關於這些措施的更多信息,可以訪問USPTO的“藥品定價措施”(Drug pricing initiatives)頁麵,該局正在通過郵箱drugpricing@uspto.gov接收一般性問題。(編譯自www.ipwatchdog.com)

 

美國專利商標局要求申請人提交正式的專利期限調整聲明表格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發布了一份旨在規範專利期限調整(PTA)聲明的擬議規則通知。該擬議規則要求使用正式的表格。
該提案已於7月12日發布,要求PTA聲明應以官方的PTO/SB/133表格提交。
據USPTO稱,此舉旨在通過更準確地解釋和說明PTA來簡化審查。USPTO表示,它希望最大限度地減少USPTO和申請人之間的來回交流,並消除對PTA聲明進行人工審查的必要。
PTA使申請人能夠在USPTO導致審查延遲的情況下延長其專利的期限。
USPTO新的擬議規則規定,PTA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已經做出了合理的努力來配合對申請的審查。
根據USPTO的說法,如果申請人未能在棄權通知(notice of abandonment)後2個月內提交恢複申請的請求,或者對棄權通知的答複有遺漏,則PTA的期限可能會縮短。
USPTO表示,其算法也將被修改,以自動檢測PTO/SB/133表格在何時提交,以確保其包含正確的材料信息。
USPTO表示,在實施任何規則之前,它都會尋求反饋。征求意見期將於9月12日結束。(編譯自www.managingip.com)

 

法國國家工業產權局與韓國知識產權局簽署專利審查高速路合作協議


2022年7月14日,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成員國大會開幕的第一天,法國國家工業產權局(INPI)與韓國知識產權局(KIPO)舉辦了一場雙邊會議,並在會議期間簽署了一份專利審查高速路(PPH)合作協議。
這是INPI在全球舞台上簽署的第5份PPH協議,同時也是與中美歐日韓知識產權五局(IP5)簽訂的第3份此類協議。此舉再次將全球最大的5個知識產權局彙聚在了一起。INPI在2020年11月26日與日本專利局簽署了第一份協議,然後在2021年11月8日與美國專利商標局簽署了第二份協議。此外,在北美洲和拉丁美洲,INPI還分別在2021年12月3日和2022年3月15日與加拿大知識產權局和巴西國家工業產權局簽署了合作協議。而在與KIPO簽署完新的協議之後,INPI正在將其PPH戰略逐漸部署在亞洲。
據悉,這份PPH協議將會在2022年9月1日生效。屆時,隻要申請人向KIPO提交的申請中所包含的權利要求與其此前向INPI提出的權利要求具有足夠的相似性,並且這些權利要求已被INPI認定為是可以授予專利權的話,那麼無論其是直接向KIPO提交的國家申請還是通過PCT途徑提交的韓國國家階段申請,這位申請人都可以向KIPO提出加快專利審查速度的請求。同樣地,這份PPH協議也適用於那些希望在法國加快自己專利申請審查速度的申請人。
就向KIPO提交的專利申請數量來講,法國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數量位列第5名,落後於中國、日本、美國和德國。而從來自歐洲以外的申請人排名來看,韓國申請人的排名僅次於中國、日本和美國。
在與KIPO簽署完PPH協議之後,法國在2022年將會繼續利用其在知識產權領域中取得的成果來吸引外國企業,並造福本國企業。(編譯自www.inpi.fr)

 

葡萄牙更新知識產權費用表


自2022年7月1日起,葡萄牙工業產權局(INPI)實施了新的知識產權費用表。費用總體上小幅增加了約1%,但一些費用不受影響。
例如,在商標費用方麵,網上提交一類商標申請的費用將從127.50歐元上升到129.08歐元,商標每個類別的網上續展費也增長1%。商標注冊和維護費也保持類似的漲幅。
專利費用也出現類似的成本增長,在線提交專利申請的費用從107.73歐元上升到109.07歐元。在線繳納專利年費也將出現類似的增長,第10年的費用為376.46歐元,而之前為371.85歐元。第15年將從584.31歐元升至591.56歐元,第20年將從743.68歐元升至752.90歐元。
在線提交至多包含5項外觀設計變體的外觀設計申請的費用將從107.73歐元增加到109.07歐元。每次在線續展1項外觀設計(保護期延長5年)的費用增加不到1歐元。因此,第2次續展的相關成本將從43.09歐元增加到43.62歐元,第4次續展的相關成本將從64.63歐元增加到65.43歐元。
葡萄牙知識產權費用的小幅上漲反映了該地區通貨膨脹的趨勢。(編輯自www.ip-cos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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