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指南》最新修訂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9年9月25日,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公告,公布了對《專利審查指南》的最新修改的,新修訂的《審查指南》將於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為了方便申請人了解指南修訂對專利保護實務的影響,小編在此特將與申請人相關的要點予以整理,方便大家了解。
1. 針對分案申請
① 遞交時間:明確了若申請人想要針對一個分案申請再提出分案申請,除了需審查員在該分案下指出存在“單一性缺陷”外,新提交的分案申請還“務必”在該分案申請仍維持“在審”狀態下提交,否則將視為新的分案申請未提出。即單一性問題的存在也不能帶來“隨時提交新的分案申請”的效果了。
② 分案申請的申請人和發明人:要求分案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與它基於的原申請相同,發明人應為原申請的全部或部分。
即A(原案)、B(分案)、C(針對B的分案),
則B的申請人應與A相同,C的應與B相同;
B的發明人應與A相同或是A的發明人的一部分,C的發明人應與B相同或是B的發明人的一部分。
如想要增加或刪除申請人,增加新的發明人,則需在遞交後通過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實現。
2. 針對權利變更
專利權利變更是申請人、專利權人的根本利益之一,為了確保設計專利權利相關變更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此次修訂對變更材料的要求更加謹慎、嚴格。強調了專利轉讓或贈與合同“必須”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同時在證明文件存在瑕疵、矛盾的時候,專利局會要求當事人雙方出具主體資格證明,核實身份。
在此特別提示權利方注意,為確保轉讓的順利進行,當事人名稱、地址最好保持與營業執照等官方記錄保持一致,轉讓、贈與合同製備過程中也要保持名稱、地址與資格證明相吻合,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
3. 審查順序
① 一般原則:按申請提交先後順序初步審查;按提交實質審查請求及繳費先後順序實質審查;
② 優先審查:對涉及國家、地方政府重點發展或鼓勵的產業,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申請,或者在市場活動中具有一定需求的申請等,由申請人提出請求,經批準後,可以優先審查,並在隨後的審查過程中予以優先處理;
③ 延遲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申請人可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同時提出延遲審查請求;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申請人可再提交外觀設計申請的同時提出延遲審查請求;
請求延遲的期限為生效日起1年、2年或3年,屆滿後按順序審查。
除上述三點外,此次《專利審查指南》的修改,還特別增加了“涉及圖形用戶界麵的產品外觀設計”的相關內容。對產品名稱、涉及圖片或照片提出了更為具體的要求,並進一步簡化了提交視圖的要求;從提高審查質量和效率、引導高質量專利申請的角度出發,進一步規範了審查員審查創造性的角度和方法;細化了檢索的程序和策略,明確了檢索的最低數據庫及終止檢索的條件;同時放寬了電話討論的限製、增加了討論方式;還對人胚胎幹細胞是否可作為保護客體、無效宣告程序中多證據組合審查標準的審查方式等明確標準。
種種修改都體現了專利局提高專利審查效率、確保案件審查質量、密切與申請人配合等願望。也希望通過不斷的磨合調整,中國的專利審查製度能夠不斷與國際接軌,更加契合中國創新市場的需求,為實現中國兩個百年的夢想助力。
詳細修改內容請見官方公告:http://www.cnipa.gov.cn/zfgg/1142481.htm
如有任何問題,也歡迎隨時來電詢問:010-8273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