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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發明專利在柬埔寨獲得法律保護生效

歐專局於2018年2月28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歐洲發明專利在柬埔寨獲得法律保護生效的新聞公告,介紹了法律基礎、具體費用及繳納期限、被柬埔寨國內法律排除出發明專利保護的客體等內容,供申請人參考。在此我們擇其要者進行簡要介紹:
 
歐洲專利在柬埔寨生效的協定自2018年3月1日開始生效,在2018年3月1日當天及之後提交的歐洲發明專利申請或國際申請將被視為提起柬埔寨生效請求。歐洲專利局(EPO)授權且在柬埔寨生效的歐洲專利將與柬埔寨國內的相應專利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並且受柬埔寨有關專利法律的約束。特別提醒申請人注意,根據柬埔寨現行專利法的規定,製藥產品被排除在專利保護範圍之外。

 

請求歐洲發明專利在柬埔寨獲得保護的費用為180歐元,應自歐洲檢索報告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內繳費,不過在PCT申請進入歐洲階段的情況下,該繳費期限與進入歐洲階段所需各項條件的達成期限的截止時間相同。如未能在前述期限內按時繳納費用,申請人仍可在兩個月寬限期內通過額外繳納滯納金(數額為官費的50%)來完成補繳。請注意,該費用一旦繳納後將不予退還。關於在柬埔寨生效的其他信息,隨後會在歐洲專利局網站公告,有意進入柬埔寨的客戶可屆時關注。

 

截至目前,歐洲專利組織共有38個成員國以及2個效力延伸國(波黑和黑山)。此外,歐洲發明專利還可以分別在摩洛哥、摩爾多瓦和突尼斯發生效力。根據上文所述的法律安排,柬埔寨於2018年3月1日正式成為首個在其領土承認歐洲發明專利效力的亞洲國家。
 
有意在柬埔寨進行專利布局的申請人,敬請來電詳詢:010-8273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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