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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臨時申請之淺談

    如果你是一家企業,手頭恰好有一項發明,想要首先在美國提交申請,但是時間緊急,需要短時間內盡快搶占一個申請日;亦或你是一所高校或者科研院所,一項科研成果完成後並不能準確判斷其市場前景,想先搶占一個申請日,然後慢慢考察市場或者尋找投資者,那麼今天,小編要為你推薦一種 “美國臨時申請”,可以恰到好處地幫您解決上述問題。那麼究竟什麼是 “臨時申請”,她有哪些優點,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作為國內的申請人,如何充分利用美國這種“臨時申請”以最大限度地保護獲得的優先權利? 下麵, 且聽小編為你一一道來:

    What? 什麼是?
    經過一番搜集資料,小編發現,美國臨時申請的相關規定,規定在美國專利法第111條(b)款和第119條(e)款中,是指申請人可以先提交一份臨時專利申請(Provisional application),允許其在12個月內再提交一份正規申請(非臨時申請),要求前述臨時申請的權益,然後在後的正規申請可以視為是在臨時申請日提出的。功能上相當於我國的本國優先權製度,但其程序和形式要求與本國優先權不同。

    首先,臨時申請隻需提交符合要求的說明書和附圖即可獲得申請日,不需要有權利要求書。
    其次,由於沒有權利要求,美國臨時申請不會被審查和授權,僅可以作為要求優先權的基礎,為後續的正規申請搶占一個較早的申請日。如果在臨時申請的申請日起12個月內,申請人沒有提出後續的正規申請來要求臨時申請的權益,則該臨時申請將被視為放棄。
    再次,美國臨時申請本身不能要求任何其他申請的優先權,無論國內還是國外優先權。但美國臨時申請可以成為其他國家申請的優先權基礎。

    因此,美國臨時申請相當於本國優先權製度,但其申請的形式要件更為寬鬆。比較適合那些有了好的構思,但還沒有確定保護範圍,想要搶先獲得申請日的發明創造;或者不太確定其商業化前景的發明,為了確保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和創造性,可以較便捷地先占住一個申請日,然後利用12個月的時間來提出後續的正規申請,在此期間,申請人可以充分做實驗、準備撰寫申請文件,或者去考察發明的市場前景,尋找投資等工作。
   

    怎麼樣,看到這裏 ,是不是和小編一樣,對於臨時申請的相關規定和程序,都有一些了解呢?下麵,我們一起來看看,臨時申請到底都有那些優勢呢?

    How? 怎麼樣?-- 臨時申請的優勢多
    1.  快捷地搶占申請日
    美國臨時申請不需要包括權利要求書,也不需要附有發明人誓言或聲明,準備起來相對簡單,可以較為便捷地搶占一個較早的申請日,這對於那些來不及準備的申請來講特別有用。也就是說,時間很寶貴,申請要趁早哈~~

    2.申請日期的優越性
    為避免在專利申請時間上引起爭議,美國專利商標局把臨時性申請的時間作為申請的日期。如果申請人在臨時申請的12個月內申請了正規申請,則正規申請將被當做在臨時申請的申請日提出的申請,相當於獲得了優先權,在12個月內的公開的其他相同技術不會構成該正規申請的現有技術。小編可以這樣理解麼,在申請專利的道路上,真是一寸光陰一寸金,早一天亮劍,有價值的發明構思就早一天獲得優先的權利~~

    3.  提供等待商機的時間
    資金短缺的發明人可以充分利用臨時性專利申請的12個月“等待期”來評估發明的商業潛能,或者尋找投資人。小編這樣理解,把發明人的奇思妙想變成造福社會的實際產品的過程離不開強有力的經濟支持,那麼,臨時申請恰好為暫時麵臨財力不足的發明人、申請人提供了一個考察和評估該發明的緩衝期,絕對利好~~

    4.  保密性
    申請臨時專利不會公開發明信息,從而又效保護了發明的商業秘密。小編和眾多發明人的想法一樣,都很關注發明創造的“保密工作”,因為,可以說“保密”是發明創造轉化為專利的前提條件,臨時申請則確保了發明創造在12個月當中處於保密狀態。即使最後申請人放棄臨時申請,其發明創造的內容也不會被公之於眾,申請人還可以進行後續研發進行改進,再重新提交新的申請。這一點也非常重要。
   

    以上小編簡單介紹了臨時申請及其多種優勢。我們提到了,臨時申請從功能上講,相當於我國的本國優先權製度,但其程序和形式要求則不同。那麼他們之間的差異,都體現在哪裏呢?
    首先,美國的臨時申請形式要求簡單,隻提交說明書及附圖(必要時)即可,而本國優先權的在先申請的文件與正規申請沒有一點差別。
    其次,美國的臨時申請不會被審查,你如果不提交後續的正規申請,臨時申請就被視為放棄了。而本國優先權則不同,你不提交後續申請,在先申請會繼續被審查和授權。小編提請申請人特別注意這一點,否則容易前功盡棄喲。
    再次,美國臨時申請不會被公布,如果申請人沒有提交後續正規申請,則臨時申請就“自生自滅”了,不會為外人所知;而本國優先權的在先申請與普通申請沒有區別,如果申請人沒有提交後續申請要求其優先權,則在先申請會繼續其“審查之旅”,被公開和審查;如果申請人提交了後續申請並要求其為優先權,則在先申請自在後申請提出之日起被視為撤回了。不過不用擔心,“落紅不是無情物”,被視為撤回的在先申請已經為在後申請提供了一個優先權日,是能夠為在後申請的新穎性提供保障噠。

    在這裏,小編還想提醒國內申請人一點,如果您的發明創造是在中國境內做出的,想首先向美國提交申請,需要根據專利法第20條的規定進行保密審查,獲得許可後才行。小編也知道,任何發明創造要走出國門,保密審查更是必不可少啊。

    小編知道,專利知識的學習“路漫漫其修遠兮”,所以“吾將上下而求索”,各國專利法律的知識浩如煙海,小編今天取一小瓢飲,與大家分享美國專利法中“臨時申請”的相關知識,如果你需要這方麵的谘詢和幫助,歡迎來電來函垂詢,我們會及時為您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谘詢請致電:010-8273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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