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方達專利代理人入選首批專利訴訟代理人名單並獲得資格
2013-01-10
2013年1月1日,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開始實施。其中新法第58條規定參加訴訟的代理人一般需要有律師或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或為當事人的近親屬;此外有關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為正確適用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保證專利訴訟工作的專業性,經中華專利代理人協會推薦、最高人民法院確認,首批專利訴訟代理人名單於7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公布。
我所專利代理人鄭霞、龍洪、栗若木、田紅娟、武晶晶、牛利民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