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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的決定》(2013.4.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的決定》已於2013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4月1日

法釋〔2013〕9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的決定

(2013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0次會議通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0次會議決定,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作如下修改:

第二條規定增加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指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專利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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