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西班牙簽署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備忘錄,10月1日起試行
台灣經濟部知識產權局與西班牙專利商標局9月20日簽署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備忘錄台灣與西班牙將於2013年10月1日試行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計劃。
繼台美、台日PPH之後,知產局"專利合作"又有斬獲!經濟部知識產權局王美花局長與西班牙專利商標局局長派翠西亞 加西亞女士(Patricia Garcia-Escudero Márquez)於台北時間9月20日下午正式簽署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簡稱PPH)備忘錄,有利兩國加速專利案件審查。
此次台西所簽署的PPH MOTTAINAI計劃,是國際間簽訂PPH類型中之進階增強版,相較於之前台美或台日間所簽訂之一般型PPH,其可適用受惠之專利申請案範圍更加寬廣,不再限製於僅第一申請局的審查結果才能為後申請局所參考,放寬成簽訂雙邊之專利局任何一局先有審查結果,申請人均可據此向另一個專利局提出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審查。舉例來說,國人在台灣先提出專利申請再依據相同發明到西班牙提出專利申請布局,若西班牙專利局先發出審查結果,此時申請人就可以據此向台灣知識產權局提出PPH的申請,這種態樣在一般型PPH是無法被受理的。因此這次台西專利局簽訂之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備忘錄,具有在國際雙邊審查合作之劃時代意義,相信能帶動與其它國家有更多且更進一步的審查合作。
台西PPH試行計劃將於2013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試行期間為2年,台西雙方將於試行期滿後進行評估。
(來源:台灣知識產權局新聞稿)